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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索 引 号 :
  • 公文种类:
  • 发布机构: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
  • 成文日期: 2023-12-29
  • 发布日期: 2024-01-30
  • 文  号: 川卫办审批便函〔2023〕7号
  • 有 效 性 : 有效

关于印发互联网医院、血液透析中心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执业登记现场审查细则的通知

川卫办审批便函〔2023〕7号

各市(州)卫生健康委:

为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,统一审查标准,规范审批行为,压缩自由裁量空间,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前期印发的《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互联网医院、血液透析中心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执业登记现场审查细则(试行)的通知》(川卫发〔2019〕43号)进行了修订,现将修订后的《四川省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现场审查细则》《四川省血液透析中心执业登记现场审查细则》《四川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执业登记现场审查细则》印发你们,请严格执行。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导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学习,依法依规申请执业登记,强化互联网医院、血液透析中心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,保障医疗质量安全。

细则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卫生健康委行政审批处。(联系人:张蕾;联系电话:028-86925131)

附件:1.四川省互联网医院执业登记现场审查细则

      2.四川省血液透析中心执业登记现场审查细则  

      3.四川省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执业登记现场审查细则   

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

2023年12月29日